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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医疗费用需要资料

2023-08-16 18:00:47 来源:找法网

一、工伤报销医疗费用需要资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工伤报销医疗费用需要以下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伤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的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需要在认定为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去报销。其中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三十日内,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之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报销可以报几次啊

找法网提醒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申请工伤认定没有次数限制的,同一名员工如果一年内多次发生工伤的,可以多次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工伤没有所谓的次数限制,但是如果一个职工频繁换工作并且每到新的工作环境短时间内便出现工伤,可能会涉及故意自伤骗取工伤待遇的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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